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经费管理试行办法
浙理工教〔2006〕26号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水平,规范学科竞赛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指导各学科竞赛工作组织委员会管好和用好经费,确保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同促进大学生学科竞赛成绩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竞赛经费的管理
1.各类学科竞赛经费均单独立帐,专款专用;
2.各学科竞赛工作组织委员会和首席指导教师要做好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记录,学科竞赛承办学院(部)负责对其使用进行监督与指导;
3.学科竞赛的经费使用审批权在教务处;
4.学科竞赛经费实行校内统筹。
二、学科竞赛经费的使用范围
1.参赛队的报名费;
2.购买与学科竞赛相关书籍、资料检索、打字复印等
相关费用;
3.购买竞赛所需器件及相应交通费等;
4.模型制作所需材料费及加工费等;
5.外请专家来校给参赛队员培训的培训费;
6.外出参加比赛的交通费、餐饮补贴、住宿费,校内封闭式比赛的生活补贴;
7.其他必需的相关开支。
三、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二ОО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