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效果好,中心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实施。首先对于要求上墙的《实验教学规程》、《学生实验守则》、《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等六项制度,制成实验制度栏,提供各实验室共同遵守执行。同时,又结合不同专业实验室管理的要求编制适应自身管理需要的工作制度,供实验管理人员、教学人员以及学生贯彻实施。
中心将仪器维护工作的质量纳入日常管理人员巡视检查和学生信息反馈的项目中,仪器维护的质量考评结果与奖励金、岗位津贴、工作量考核中的质量因子挂钩,并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 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易维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室存放、定期核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无滴(水、油)、跑(气)、冒(烟)、漏(电、水)现象发生;
(2) 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该设备附带的各种资料(说明书、合格证、电路图、装配图、附件清单、装箱单等)及设备技术卡片(验收报告,维修、校验记录等,其中维修记录中应记录故障现象、发生原因、时间、解决办法、维修人员姓名及所付经费额等,以备考查和经验积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按台建档,一般仪器设备按批、组建档);
(3) 制定符合仪器设备特点的维护保养制度、检修校准制度等,实验室每学期组织一次对仪器设备的全面检修和校正;计量测试仪器根据其稳定程度严格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校准;
(4)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使用仪器设备。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5) 严格按仪器设备的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实验仪器,能用一般仪器设备达到实验目的的,则不用高精密仪器设备,做到仪器设备的合理使用;
(6) 仪器设备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应负全部责任,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或出借仪器设备;
(7) 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立足于本中心自修,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技术特长,做到节约开支,保证时效。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由教务处统一分配和管理,不足部分原则上由中心自筹解决。中心维护措施得力,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固定资产账、物相符率100%。仪器设备维护经费足额到位,每年达到设备总额的4%以上。